資產處置公告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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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處置公告
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“中信金融資產”)和寧波梅山保稅港區(qū)璐鑫投資中心(有限合伙)(下稱“寧波璐鑫”)擁有對北京中基信和置業(yè)有限公司等2筆債權,擬打包或單筆進行公開處置,現(xiàn)予以公告。請投資者登陸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網站(https://www.famc.citic/)查詢或與有關部門接洽查詢,具體債權信息如下:
序號 | 債權人 | 債務人 | 債權本金(萬元) | 保證人 |
抵質押物 |
1 |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| 北京中基信和置業(yè)有限公司 | 188,000.00 | 新昌控股(中國)有限公司、新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| 1.債務人以位于北京市西城區(qū)馬連道25號新年華物業(yè)提供抵押擔保。該物業(yè)占地面積12887.75平方米,總建筑面積63497.23平方米,抵押建筑面積61717.38平方米,建設性質為商場及辦公。 2.德勝貿易有限公司以債務人100%股權提供質押擔保。 |
2 | 寧波梅山保稅港區(qū)璐鑫投資中心(有限合伙) | 哈爾濱生活匯長富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 | 58,000.00 | 睿古控股集團有限公司、上海睿古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、福州市睿古房地產開發(fā)集團有限公司、哈爾濱斐然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、林長征夫婦、陳為坤夫婦、陳云輝夫婦,黑龍江華能時代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 |
1.債務人以生活匯項目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擔保。 |
注:本公告清單僅列示截至基準日的債權本金,基準日后債務人和擔保人應支付的利息、違約金、相關費用等按照相關合同、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計算。
交易條件為:要求買受人信譽良好,資金來源合法合規(guī),可承擔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。
對交易對象的要求為: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、支付能力的法人、組織或自然人,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:
(一)國家公務員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;
(二)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;
(三)債務人、擔保人為自然人的,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;
(四)債務企業(yè)的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,擔保企業(yè)及其控股下屬公司,債務企業(yè)的其他關聯(lián)企業(yè);
(五)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;
(六)國家金融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。
特別提示: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,以上資產信息僅供參考,最終以合同、法院判決等有關法律資料為準,我司不對其承擔任何法律責任。
公告期限:自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。我公司在公告期內受理上述資產處置有關事項的異議和咨詢,有意向者請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書面意向書。
受理公示事項聯(lián)系人:陳先生,聯(lián)系電話:010-83777259。
受理排斥、阻撓征詢或異議的舉報電話:李女士,010-83777476。
辦理有關業(yè)務請聯(lián)系我公司各營業(yè)網點,勿輕信詐騙電話與假冒網站